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3〕14号)要求,从2023年7月1日起,我省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即全省实行失业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信息管理系统、经办服务管理、责任分担机制和工作考核办法的“六统一”。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后,长沙市失业保险政策和业务经办方式主要有以下变化:

01


(资料图片)

生育补助金政策将取消

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后,失业保险政策由省级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自行出台。长沙市原执行的“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以领取生育补助金”的政策不再延续,该政策申领资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02

原内五区的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方式有调整

具体如下:市本级原承办的城区失业保险业务按参保属地管理原则下沉至湘江新区(岳麓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和雨花区人社部门全流程经办。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市失业保险业务经办保持不变。

如:芙蓉区参保的单位或个人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异动、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职业培训、失业保险金申领、代缴医保等失业保险业务时,均需到芙蓉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点击下图放大查看)

03

企业在职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方式有调整

(一)

线上办理

下载“智慧人社”APP或进入“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注册并登录后进行自助办理。

登录后在首页点击“更多”,再在新页面点击“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输入相关信息后提交即可。

原“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www.cs12333.com)、“长沙人社”APP线上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方式现已取消。

(二)

现场办理

携带申请表、本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参保属地原则到对应的市、区县(市)失业保险窗口申领。

来源:长沙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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