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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平市政府网30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高平弓鹏口腔诊所因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被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高市监处罚〔2023〕104号高平弓鹏口腔诊所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案高平弓鹏口腔诊所92140581MA0KKLFB7R弓鹏高平弓鹏口腔诊所经营超过有效使用期的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及第八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过期的34盒一次性口腔器械盒;3、罚款10000元。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4日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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