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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记者从长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长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2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长沙市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通知,按现役军人、军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和“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5类优待对象共制定175条优待目录清单。

《实施意见》一共分为4个部分,其中优待内容包含了荣誉激励、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旅、交通等8大民生领域,让优待对象切实享受多方面优待优惠服务。

荣誉激励方面,将服现役期间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名录载入地方志。对个人立功、获得荣誉称号或勋章的现役军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给其家庭送喜报。

生活优待方面,落实国家抚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 时调整并落实各类优抚对象待遇标准。调整定期抚恤补助标准  时,适当向贡献大的优抚对象倾斜。

养老优待方面,现役军人父母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申请到公办养老构养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鼓励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优先接收优抚对象,提供适度的优惠服务。

医疗优待方面,鼓励各区县(市)为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提供便捷的医疗结算服务。按照《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对符合住院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对照同类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标准提高10%比例给予救助。

住房教育优待方面,适应国家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发展要求,逐步完善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改善优抚对象基本住房条件。按照国家和省关于高校考试招生制度要求,落实烈士子女高考加分政策。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大 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免试专升本、攻读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

文化交通优待方面,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及“三属”持本人优待证,享受市内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等级国有收费景区免除门票优待。

公共交通优待方面,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及“三属”持本人优待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长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处处长蔡开祥介绍,此次公布的优待项目,是长沙市认真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和《湖南省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市特点,经过广泛征询和调研推出的第一批优待目录。下一步,长沙市优待内容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以及优待工作不断创新,进行适时调整、补充,优待目录和范围将更加广泛,优待优惠的幅度将更大。

潇湘晨报记者王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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