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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用中国(山西晋中)网站消息,晋中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未按规定书写手术记录,29日被晋中市太谷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作出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如下:公示信息
法定代表人名称:郭廷贞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太卫医罚字[2023]第12号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违法事实:晋中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未按规定书写手术记录
处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第四款
处罚内容:晋中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未按规定书写手术记录,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第四款予以警告,罚款:1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29
处罚机关:晋中市太谷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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