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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下午,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调整)新闻通气会在长沙召开,会上,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林山发布新闻,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公布了新版《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湖南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在国际国内具有很高的代表性和典型性。1988年8月,湖南省在全国率先公布了《湖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对象名录》,并于2002年9月进行了修订,明确了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范围。

近年来,湖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毛冠鹿、罗汉松等63种原为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的物种,濒危状况依然严峻,升级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野猪、麻雀、黄山松等部分物种野外种群分布广、数量大,脱离濒危状态;王锦蛇、果子狸、芡实等部分物种人工繁育(栽培)技术成熟,不再依赖野外种群;部分山茶科、百合科、兰科野生植物经济价值高,盗采严重,濒危程度加剧;棘疣角蟾、都庞岭半叶趾虎等一些新物种、新记录种被陆续发现,需要及时保护等。

据了解,根据濒危性原则、重要性原则、预防性原则、相似性原则、反列性原则,此次对《名录》进行了如下调整:

2002年版《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原有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65种,本次调整保留276种、调出89种(其中升为国家重点34种),新增60种,现有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36种。同时,对应“三有”野生动物名录调整,将华南兔、银星竹鼠、中国豪猪、绿头鸭、环颈雉、王锦蛇等25种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保护范围限定为“仅限野外种群”。

2002年版《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原有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16种,本次调整保留47种、调出69种(其中升为国家重点29种),新增63种,现有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10种。本次调整新增了壳斗科、兰科、百合科、石蒜科、葫芦科等用材、观赏、药用价值高,资源稀少且易被采挖的野生植物。并将各级政府认定的古树名木,作为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予以保护。

会上,李林山表示,为依法依规做好《名录》调整后的各项工作,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做好加强宣传教育,实施重大工程,强化监督管理,开展监测评估、完善法规制度等方面的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运输、交易与食用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动修订《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争取出台《湖南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湖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同时,按照国家要求制定完善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

如果有发现非法猎捕、采集、运输、交易与食用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欢迎拨打湖南省林业局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线索举报电话:0731-85533763

潇湘晨报记者章杨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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