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我是云南的,云南怒江的,怒江泸水市,泸水市六库……”去年5月,一段魔性视频在网络热传,主人公蔡金发也因此走红网络。

近日,蔡金发在某短视频平台账号“××小伙-蔡总”被平台封禁。网传消息称,疑因蔡金发在社交账号上发布了一段24秒的隐私视频,其内容为“全裸出镜唱歌给女子看”。

7月27日,潇湘晨报记者在某短视频平台搜索发现,蔡某发布不雅视频的账号“某某小伙-蔡总”已无法搜索到。其另外一个账号“某某小伙(我是云南的)”也处于禁言状态,被处罚的原因为“违反《某某社区自律公约》的相关规定被禁言”

据上游新闻,知情人士介绍,据蔡金发本人向公安机关交代,“发布视频的原因是和前女友吵架,前女友将视频上传。但是他们(公安机关)估计他可能是酒醉以后发错了。”事情发生后,属地公安、网信、宣传等部门已对蔡金发进行批评教育。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飞速发展,短视频极其爆火,在这之中,也不乏有通过一些低俗的视频来博眼球的现象。

今年7月,中央网信办发布13条新规,再为“自媒体”划红线。其中明确,网站平台对违规“自媒体”采取禁言措施的,应当同步暂停其营利权限,时长为禁言期限的2至3倍。对打造低俗人设、违背公序良俗网红形象,多账号联动蹭炒社会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等的“自媒体”,网站平台应当取消或不得赋予其营利权限。

针对这类现象,潇湘晨报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冯沁涓律师认为,个人网络空间对外展示,并非“私人领域”,也非“法外之所”。网红获得粉丝喜爱,占据大量流量,其发布的内容应当合法合规,个人应对自己所发布内容负责。网红蔡金发在平台发布不雅视频,平台有权对其禁言,甚至销号。若经鉴定该不雅视频属于淫秽视频的,蔡某的传播行为则应受《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若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蔡某则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潇湘晨报记者张沁 实习生肖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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