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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1:3月23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

点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自愿组织优选不超过1个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好、开发潜力大、用能需求明确、地方政府及农民积极性高,特别是现有支持政策完备、支持力度较大的县域,申报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根据四部门《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制定的目标,到2025年,试点县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占比超过30%,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60%。可再生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广泛发展,就地消纳能力明显提升,新型电力系统配电网建设成效显著,非电利用多元化、成规模。

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中,关于可再生能源方面,表示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加快风电、光伏建设开发。充分利用农村地区的空间资源,积极推进风电分散式开发。风电下乡(分散式)由此迎来新机遇,得到政策支持。

建设方案提到了简化新能源项目核准(备案)手续,推动为微电网内网源荷储打包核准(备案)。分散式风电实际开发中,审批方面是个难题,几台风机与几十台风机项目审批手续是同样的难度。核准(备案)的简化优化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小容量风电审批难题。

另一方面是农村土地属性无法改为工业用地,此外小容量的建设边际成本较高也是难以推进的原因。建设方案中,国家能源局和农业农村部就此给出了明确的政策指向:创新新能源投资建设模式和土地利用机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利用存量集体土地通过作价入股、收益共享等机制,参与新能源项目融合共建(集体土地以租代征共享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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